应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和新西兰中医学院邀请,我校药学院副院长、教授夏新华拟团于2017年11月5日至12日赴澳大利亚、新西兰执行国际会议任务,在澳大利亚停留4天,在新西兰停留4天。
出国人员完成任务后按期返回,夏新华副院长赴新西兰、澳大利亚所需费用由个人“225人才工程经费”承担。按照省外办相关管理规定,现就夏新华副院长出行一事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日至10月2日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与以下部门联系。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:0731-88458382
好球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17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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